(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30多种,不止七大类,主要用于水果、蔬菜、棉花、小麦、水稻、大豆等作物。按其作用可分为四类:
2、植物生长促进剂指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分化和伸长,或促进植物营养器官生长和生殖器官发育的生长调节剂。主要包括生长素类(如吲哚乙酸)、赤霉素类(如GA3)、细胞分裂素类(如氯吡脲)、油菜素内酯类(如芸薹素内酯)等。
3、植物生长延缓剂指对植物茎的亚顶端分生细胞或初生分生细胞的细胞分裂有抑制作用的生长调节剂,能抑制节间伸长而不抑制顶芽生长,对叶、花和果实的形成没有影响,它的抑制生长效应可被活性赤霉素所解除,如矮壮素、缩节胺等。
4、植物生长抑制剂指能抑制植物顶端分生组织生长、干扰顶端细胞分裂的生长调节剂,能引起茎伸长的停顿和破坏顶端优势,其作用不能被赤霉素所恢复,如脱落酸、抑芽丹等。
5、其他乙烯利等催熟剂;噻苯隆等脱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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